《血色浪漫》读后感

时间:2024-07-17 23:46:19
《血色浪漫》读后感

《血色浪漫》读后感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血色浪漫》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血色浪漫》读后感1

轻微的熬了几个小夜,看完后在走廊吹了会过境的台风,昨天的放肆还没来得及清理完现场,这会的"山竹"却已经像一个少女一样娇柔了,我跟钟跃明谈了两天的恋爱,在今天我两的缘分走到头了。

最近我的情绪超乎寻常的稳定,在各个通讯平台新闻报道微信朋友圈的渲染下一只张开大嘴准备吃掉广东广西香港澳门的小可爱以每秒几百千米的速度步步逼近时,我竟有点期待,这两天所有的豁然开朗都是这只可爱的洪水猛兽带给我的,昨天早上好朋友惊恐的给我打电话说上班路上遇到车祸现场,一个活生生的人就在眼前变得血肉模糊,愚蠢的问题来了,一个殡仪专业的学生在出社会后竟然问我,人为什么会死?我没有回答。

《血色浪漫》整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钟跃民等人或者说是作者表现出来的生活态度,无论是父母被捕、家被抄、下乡插队、参军转业、下海经商、国企的经理或煎饼果子摊的老板无论何种职业何种状态都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而被爷爷带大的憨娃、全家使出浑身解数才当上兵的吴满囤、在部队各项表现全优而后时运不济的宁伟等人的命运,又反面表现出生活也不是热爱就足够了,还要有所期盼。憨娃八岁时在一团漆黑的旷野里钟跃民的背上死于急性阑尾炎,他的所有期盼就是吃一顿酸汤饺子却未能如愿。憨厚老实的农村孩子吴满囤,害怕自己因为在战场上被俘毁掉全家人的一生而牺牲了自己。最适合当兵的宁伟因为"见义勇为"了一对正在打架的夫妻,而被迫从部队复员,之后又被人骗走用信誉借来的五十万而背上人命的债从此成了亡命天涯的杀人犯。

"当一个人的希望全部破灭时,再活着就显得多余了"。

人为什么会死一点都不重要,也不管怎么死的,总之活着的事情都想不明白,就不要给自己增添思想包袱了。

《血色浪漫》读后感2

在好友的推荐下,我看了电视剧《血色浪漫》,后来又细读了都梁的原著《血色浪漫》。虽然电视剧与原著相比,改变了些情节,也引起许多原著读者的不满,但我觉得电视剧还是能体现作者想表达的中心思想,语言方面也基本上符合原著。下面我谈一下看完原著后的感想。

《血色浪漫》描写的是从六十年代起,以钟跃民为代表的'一代年轻人的生活。在作者诙谐风趣的语言下,我被深深吸引了。作者并没有在卖弄文字,而是通过文学艺术的形式,写出了自己那代人的想法。而钟跃民正是都梁想表现的魂。我觉得可以用小说中周晓白一句话来概括钟跃民,这个家伙身上有种很特殊的气质,既浪漫又现实,甚至还有几分无赖,几分玩世不恭,几分游戏人生的生活态度,这家伙简直是个奇妙的混合物,和他相处,你会感到很快乐。他无论走到哪里都能找到好玩的事,而且马上就兴致勃勃地玩起来,还玩得一本正经,玩得很像那么回事儿。这句话绝对能体现钟跃民的个性特点和为人处世。钟跃民是自己生命的主人,他把生命视做一种过程,无时不忘去体验人生。相比之下我的生活太苍白了,没有太多的社会经历。

作者通过这么长篇幅的描写,其实是想传达给人们一个讯息:人为什么活,人要怎么活?通过钟跃民的口,批评了目前一般人的人生观,出生读书上大学工作结婚,换个角度就是生存、追求发展,求权求利求地位求财富。全民都是这个目标,一样的人生目标。又通过钟跃民的经历表达了多元的人生目标。不在乎白领蓝领、只在乎生活阅历;不在乎辛苦享受,只在乎过程。一种平和的人生观,将会带给一个人快乐的生活。乐观勇敢地面对生活,在不同的经历中品味生活的滋味。人为活着而活着。人既然活着,就该活得有自己的想法。因为那是你的生活,仅此一家,别无分号。

我是个出身在八十年代的人,对除了历史教科书之外知之甚少,父辈们提到时也是一句话带过。通过《血色浪漫》使我对五六十年代的人有了更为具体的印象。也明白了我们这代人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更要为之好好珍惜!

《血色浪漫》读后感3

前些天看完了《血色浪漫》,看到结尾竟然破涕为笑了…

风流倜傥的钟跃民写给高玥的信竟是那样有文采的,“当你在高处俯瞰交错的河道和连绵的森林时,你会想到若不是蕴涵了最深沉悲伤的灵魂,这草原绝不会沁出如此浓郁而又迷人的色调”。确实,你也绝不会想到,这是那个潇洒风流的钟跃民写出的文字。大概真的只有高玥那样的女孩子能和钟跃民长久吧,只有这样的女孩子不会被他钟跃民伤了心,游戏人生的钟跃民。

周晓白说的不错,钟跃民是个“浪漫的流氓”,她管这叫“血色浪漫”。提到这个名词,在书中,它不仅仅是形容钟跃民,更是那个文革时“血色浪漫”的氛围…

晓白是个痴情的女孩儿。正因为这一点,她不能被钟跃民所爱。即使他们中间没有出现那个和钟跃民一样浪荡的秦岭,他们依旧不可能幸福。相比之下,深爱她的袁军更适合晓白呢…

郑桐,具儒雅气质,而有时却也没什么正形;袁军,重情义,成熟,而他的这份成熟是由对周晓白的爱迅速成长起来的;钟跃民,不必多说,天生就是个玩世不恭的主儿,放荡不羁,随心所欲…可不管怎么说,这三个曾只知道在大街上寻衅滋事的“流氓”终于成长为这份模样。尤其是钟跃民。终于从当初的始乱终弃成为如今终于可以对一个爱她的女人负责的真正的男人了…他们找到了自己的归宿。他们可能不如李云龙,李云龙是个英雄烈士,而他正是从那个混乱年代成长起来的意气风发的少年,可却让人惊叹,好像他们做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儿似的,却又没有。但他们的故事读起来总荡气回肠,那般爽快。

那是一种和《亮剑》截然不同的感觉,不同那种纯粹的悲伤号啕。你会尝到那种明明想笑,却又鼻子一酸的滋味儿…抬起疲劳的眼睛,发现窗外的晚霞真红啊,像是血染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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